广东6日11时起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付怡通讯员粤应宣

6月6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未来一周广东降雨频繁,特别是珠江口以东沿海地区,茂名、阳江以及韶关、清远、河源、广州北部、惠州等地雨势较大。西江、北江将迎来一次洪水过程,并可能叠加碰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堤防安全等风险较高,三防形势严峻复杂。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6月6日11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坚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安置管理。

来源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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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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