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局部署以前年度财务档案资料抢救性保护

4月1日,赖仁审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局以前年度财务档案资料抢救性保护工作,对资料抢救性保护和清理销毁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我局综合档案室于年12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隶属局办公室。由此上溯至年约25年间,我局前身广东省水利电力局北江大堤管理处实施财务独立核算,陆续产生的财务会计资料由财务部门(财务器材科)自行保管,一直没有按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移交。

会议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确定了上述财务档案的保存归档原则,确定了财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分类、建档办法,确定了保存办法。针对部分资料虫蛀、霉变较严重的情况,要求组织档案服务专业除菌机构进行杀虫除菌处理。

会议强调,档案是我局的记忆延续、是了解过去把握未来的信息传输纽带,是我局的重要历史纪录,具有独特的价值和作用。要充分利用这次抢救性保护工作的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局相关档案管理机制,更好服务北江流域管理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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