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偷倒9车铝灰,300万罚款,11人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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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三水此前侦破一起团体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目前,犯罪团伙一共11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这是三水今年首例因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被批准逮捕的案件。

今年8月11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接到举报,位于南山镇的佛山农业科学研究所正门东面约米空地处,有人偷倒固体废物。经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发现非法倾倒物质为危险废物铝灰等。9月15日,案件移交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立案后,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经查,龙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通过转包、雇佣的形式,实施倾倒铝灰等危险废物,并从中谋取利益。其中4人直接实施了非法倾倒废物的行为,一共偷倒铝灰等危险废物9车,每车重量约30吨,分别偷倒于南山镇原北江二厂厂内及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对面基围边一空地上。

该案的非法行为导致其中一处土壤污染严重,造成经济损失高达70余万元;另一处污染情况正在评估中。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全面审查后,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依法对该团伙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案是三水今年首例因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被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部门将继续侦查该案,侦查结束后将移送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将通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损害修复费用及其他经济损失,检察机关还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有关司法和行 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通过排查线索、核查重点、合力打击、集中清理、曝光典型、全民参与等一系列措施,从严从重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三水的绿水青山。

铝灰有什么危害?

铝灰是电解铝企业和铝熔铸企业产生的废料。铝灰对环境的主要污染是氟的污染,铝灰里的含氟量超出正常规定值的3-4倍。铝灰里大量的氟元素会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人畜饮用后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影响,氟和人体骨骼的主要成分钙反应,破坏骨骼的含钙量,造成缺钙,骨骼松软,牙齿脱落等。

铝灰对环境还会造成粉尘、氨气等污染,铝灰遇水呈碱性,会破坏土壤酸碱度。

为省90万元处理费,却被罚近万,11人获刑!

三门一家企业为了省90万元的处理费,结果被罚了近万元。公司11人被判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到三十万元不等的处罚。

这家企业是某合成革生产公司,年投入生产,干法生产线1条,湿法生产线2条。

据了解,在生产合成革过程中,剩下的精馏残渣是一种黑色油状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具有 性,人体吸收后可能会导致急性中 、肺水肿等症状,严重会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这本应交由第三方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理价格在每吨几千元不等,但合成革公司为了节省下这笔费用,动起了“歪心思”。

该公司总经理郑某授意管理人员方某和锅炉房班组长宋某商量,指使锅炉房的工人将公司日常生产精馏残渣,倾倒在煤里搅拌,并通过锅炉焚烧的方式进行非法处置,每桶给予锅炉房额外提成20元。

加了“料”的煤,在燃烧中看似和普通煤没区别,且本需要几千块处理费的残渣,一下就烧没了,还不被任何人发现,这让该公司更坚信了混合燃烧的决定。

经统计,8年来,这家公司通过焚烧累计排放精馏残渣吨以上。按照每吨精馏残渣处理费0元计算,共“节省”90万元。

年4月,经群众举报,三门县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此案移送三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家企业的“恶行”才渐渐浮出水面。

三门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该公司的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一审判决该合成革公司因环境污染罪缴纳罚金30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万元,并承担主要属性分析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费用15万元。

同时,公司内部共有11人,因参与违法处理危险废物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一万元到三十万元不等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构成污染环境罪。

危废收集和贮存,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2、危险废物仓库不规范。

3、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

4、危险废物转运不及时。

5、车间临时收集的固废移送至固废废物仓库时未建立移交入库合账或合账记录不完善。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露天堆放。

8、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储存,未做到分类储存。

9、危险废物储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10、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11、储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2、有恶臭产生的固废堆放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危废处置和利用,常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1、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或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置。

2、将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给外省单位进行处置,未申报。

3、未申报,未获得审批,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外省单位进行处置和利用。

4、将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持证单位进行处置。

5、未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6、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填写联单,或联单未保存5年。

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一、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 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 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 风频的下风向。

图片示例:

二、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 容器的 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三、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 ,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为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固体废物如何自查

1.污染物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转移量。

2.固体废物管理的合规性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与防护

2)运输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3)处置场所、过程环境影响与防护

4)转移过程(联单)

5)对危险废物鉴别与程序的说明

3.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4.责任人制度

1)业务培训情况

2)是否建立收集、贮存前的检验与登记制度;

3)是否建立连续、完整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移送的管理台账制度;

4)危险废物的移送和接收与台账是否建立了交接班制度和责任人制度;

5)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6)是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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